1月23日上午,我市举行监察委员会揭牌仪式,市委书记尹俊营,市人大主任仲素玲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袁晓鸿,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察委主任段殿臣,市委常委、办公室主任刘少林及市监察委员会全体同志出席揭牌仪式。揭牌仪式结束后,市委书记尹俊营到市监察委员会相关科室进行了走访调研,随后,在市监察委员会全体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上,市委书记尹俊营就市监察委员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思想自觉,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。第一,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。第二,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战略举措。第三,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的重要保证。
二、突出关键环节,积极稳妥推进,加快构建集中统一、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。一要抓制度融合,尽快完善规章制度。重点要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,对监督、调查、处置等配套规定、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大研究力度。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,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,及时向许昌市纪委、监委请示报告,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据可循。二要抓业务融合,用精准培训推进深度融合。新组建的市监察委员会全体同志,要以崭新的精神状态,主动加强学习,积极参加培训,迅速适应新环境、融入新角色、展现新面貌、争取新作为。三要抓工作融合,实现监察委良好开局。要着眼构建合署体制下集中统一、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,切实加强监督、调查、处置与执纪监督、执纪审查、案件审理工作流程的磨合,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、司法机关的磨合,做到步调一致、协调有方,形成衔接有序、监督有力、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。
三、服务中心大局,主动担当作为,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一要围绕中心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。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。要紧紧围绕市委全会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“双轮驱动、项目支撑,干在实处、走在前列”总体思路,围绕市“两会”确定的各项具体目标任务,打好明察暗访、专项督查、倒查追责等组合拳,严肃查处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贯彻决策不实、落实工作不力等行为,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高效廉洁贯彻实施。二要加大腐败问题查处力度,释放改革红利。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,要通过开展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的惩治腐败行动,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、招数更多、威力更大,尽早体现出“1+1>2”的效果,提升运用“四种形态”的精准性和实效性,以达到查处极少数、震慑大多数的效果。三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,优化政治环境。要以监察委员会成立为契机,坚持不懈正风肃纪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,进一步优化作风建设载体,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抓铁有痕、 踏石留印的意志,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。
四、坚持严字当头,当好自律标杆,打造一支遵纪守法、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。一要对党绝对忠诚。要进一步强化“打铁必须自身硬”的政治自觉,坚定不移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增强“四个自信”,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二要不断锤炼能力。监察委全体干部,都要迅速适应岗位要求,主动找差距、补短板,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,扩充业务知识,夯实专业本领,努力成为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。三要勇于担当作为。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,监察委全体干部要忠诚履行职责,敢于较真、敢于碰硬、敢于负责,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四要严守法纪规定。监察委全体干部,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内控制度,形成在监督下工作的高度自觉,切实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。